本報記者吳可 通訊員許可 郴州報道
  上月29日那天,郴州市民曾先生髮現沒拔鑰匙的越野車不見了,更著急的是,女兒思思就在車裡,隨著車一同不見了(詳見本報2013年12月31日B03版)。
  偷車者黃某當日落網。警方發現,他還吸毒。出乎人意料的是,黃某路上除給思思買餅干,還向警察借電話幫找爸爸。直到被抓,這出公路電影般事件方告一段落。
  今年1月10日,郴州市北湖區檢察院以盜竊罪批捕黃某,同時建議警方以是否拐騙兒童為目標繼續調查黃某。
  男子偷越野車後與女童鬥嘴
  黃某說,上月28日晚上他在酒吧吸了麻古和冰毒。第二天下午3點多,他在北湖區沃爾瑪超市附近轉悠,看到路邊停著一臺越野車,湊上前一看,車裡副駕駛位置坐著個5歲左右的女童,即思思。再細看,車鑰匙還插孔里。檢方稱,黃某因吸毒缺錢,當時打算開走這臺車賣掉。
  黃某開門坐在駕駛位上,對思思說,“借你車子用一下,開車到資興去,等下送你回來。”思思答:“我爸爸現在到沃爾瑪商場買東西,馬上就回來。”黃某什麼也沒說,直接踩油門。
  思思繼續問:“你為什麼要開我爸爸的車?”黃某說:“我就要開!”思思接著說:“不准開我爸爸的車。”黃某說:“我借一下。”然後繼續開往資興方向,中途還花40元加油。
  給女童買餅干,幫她找爸爸
  加完油後,車子繼續往資興行駛。思思突然在副駕駛位上站起身,說:“我餓了,你給我買點吃的。”黃某把車停在一家副食店超市門口。思思選了魚和兩瓶礦泉水。黃某付了10元錢,他此時已身無分文。
  購物後,兩人上車繼續行駛。思思突然哭起來,說“要爸爸”。黃某哄她“馬上帶你回去!”思思又說要打電話給爸爸。黃某說,當時沒帶手機,於是尋找路人,好借電話打。這時他看到路邊有個穿制服的警察,於是靠近停車,借來了警察的黑色手機。
  “思思指著車子前窗玻璃下麵的一張名片,我拿來看了下。我撥通電話,接電話的是個男的,我問‘你是不是蔣某某?’他說不是。我就掛掉電話,還給警察。”黃某說。
  檢方:以涉嫌盜竊批捕嫌疑人
  黃某說,他繼續開車,但突然覺得“腦子很亂,想休整一下”。於是停在資興市鯉魚江鎮往五里牌的路上,時間是下午6點多。此時,車主曾先生的朋友李先生和妹夫尹先生出現,是因為從媒體獲知了線索而尋來的,隨後兩人將黃某抓獲,同時報警。
  檢方認為,現有證據可證實犯罪嫌疑人黃某行為涉嫌盜竊罪,理由是,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秘密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。同時認為,黃某辯稱“吸了毒,腦子不清醒,並不明知把車開走目的”不成立,因為他一路把車開到資興才被攔截,因此,檢方認為黃某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觀故意,目的是要吸毒,應以盜竊罪批准逮捕。
  (原標題:男子盜車之後:與女童鬥嘴,買零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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