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商報記者 鎖千隨身碟程 攝影記者 王效
  核心提示
  被攔停
  二環高架上,一輛未懸掛後車牌的名爵轎車被交警攔停,沒想到從後備廂中找到了3個號牌。司mSATA機交代,因為駕照快被扣滿12分,他從鄰居車上偷來兩個號牌躲電子眼
  遭重罰
  使用他人機動車號牌、違反禁止標線指示、不按規定懸掛號牌,彭某被罰款5300元、記27分。另外,他盜取機動車號牌的行為,固態硬碟將交由案發地公安機關調查處理。
  寒暑假,他是一名野的司機;平時,他自稱在南充一所學校教小學語文,時常告誡學生“不能偷別人記憶體東西”。現實中,他卻偷了鄰居的車牌,只因駕照快被扣滿12分……
  老師,是一份受人尊敬的職業,除了傳道授業解惑,也是孩子們樹立正確人生觀、價值觀的標桿。那麼,在寒暑假,老師們會幹些什麼呢?家訪、旅游、充電……自稱是南充一所學校班主任的彭某,給出了另一種答案:開野的。前日,因不按規定懸掛號牌,還套牌上路竹北買屋,他在成都二環高架上被交警擋獲。
  昨日上午,在成都交警四分局訊問室內, 彭某小聲告訴成都商報記者,“我做錯了,誤人子弟。”
  野的司機
  未掛後車牌被警車攔停
  後備廂居然查出3車牌
  前日下午1時15分許,在二環高架大石西路下行匝道導流區的涉牌涉證檢查點,交警王微發現一輛名爵汽車未懸掛後車牌,向火車北站方向行駛。他立即向指揮中心進行通報並啟動警車跟隨。王微說,經過清水河上行匝道時,名爵車突然開上公交車專用道。可是,到了成溫立交橋附近時,名爵車又突然駛上社會車輛車道。據目擊者描述,當時,道路車流量比較大,名爵車不停按喇叭、變道,試圖快速通過。
  最終,王微在二環高架撫琴西路下行匝道附近將名爵車攔停。面對交警,名爵車司機並不配合。僵持約1分鐘後,他才下車。經檢查,名爵車前車牌懸掛的號牌是川RCF649。隨後,交警又從其後備廂中找到了3個號牌,其中2個是川RCP908,根據核對車架號,它們是該車的真實號牌。另一號牌為川AR164G。
  偷牌鄰居
  駕照快被扣滿12分
  他偷來兩個號牌躲電子眼
  對於川RCF649、川AR164G兩個號牌的來源,這名姓彭的男子並不願多說。
  “反正牌照都是真的!”彭某所言非虛。經交警調查,這兩個號牌不是偽造的,但南充警方曾接到這兩個號牌被盜的報警。在大量證據面前,彭某承認,這兩個號牌是他偷來的。
  原來,大約1個月前,彭某發現自己的駕駛證快被扣滿12分了,於是打起了偷車牌的主意。於是,他來到租住小區的地下停車場,用改刀從兩輛汽車上各取下了一個號牌。就這樣,鄰居的兩個號牌成了彭某躲避電子眼的“法寶”。
  彭某告訴成都商報記者,之所以選擇“川A”的號牌,是因為他經常會到成都。對於自己不懸掛後車牌,彭認為電子眼只會拍前車牌,所以後車牌是無用的。
  成都商報記者從警方瞭解到,7月23日中午,這輛名爵車出現於二環高架路外側至創業路下行匝道合流處,其懸掛的車牌為川AR164G;7月29日晚上,“川AR164G”又現身於三環路成南立交匝道;7月27日下午,這輛車在三環路成南立交匝道出現時的車牌照為川RCF649;7月24日清晨,汽車使用真實號牌出現在三環路成南立交匝道。
  語文老師
  利用暑假開野的
  還幫其他野的司機拉客
  7月30日,他來成都做什麼呢?彭某解釋,當日上午10時許,他從南充出發,送朋友到成都。之後,他準備返回南充。為了把油費賺回來,他打算經二環高架到火車北站,順道拉4個人回南充。彭某說,他已與火車北站的串串聯繫過了,對方答應幫他找4名乘客。哪知路上被交警擋獲。
  那麼,他又為何頻頻出現在成都呢?“假期拉點客掙錢!”彭某說,他在南充一所學校教小學語文。放暑假後,他就開始跑野的,往返於南充與成都之間。他的這輛名爵車是1.8T排量的,據他說往返南充成都一次需要320元油費、140多元過路費,從南充拉客到成都每人收80元,從成都回南充一人則只能收60元,賺不了什麼錢。
  他還熱衷於“中介”生意。火車站的串串聯繫好乘客後,還會通過他找野的司機,彭某因此能從每名乘客身上獲得一二十元的“中介費”。
  面對面
  “我做錯了,誤人子弟”
  自稱將結婚 為添置傢具急於掙錢
  “以後肯定不得再搞這些了!”面對成都商報記者,彭某反省道,“我做錯了,誤人子弟。”
  “我一個月工資2000多元,扣完拿到手上只有1900元,每個月還房貸就要2300多元!”彭某說,他將於今年10月結婚,買的新房9月就要交房,為新家添置傢具需要花錢,所以才急於掙錢。
  彭某還說,他的女友之前在做生意,但因經營不善前後虧損10多萬元。暑假來臨後,他除了接送女友到新單位上班,就是忙活他的野的業務。彭某並不害怕自己開野的碰上學生或者家長,他說因為這是假期,之前他也沒有撞見過學生或家長。“知錯能改嘛!”對於接下來的假期,彭某說,他要好好複習,準備重新考駕照。
  成都商報記者瞭解到,彭某因使用他人機動車號牌,被罰款5000元、記12分;違反禁止標線指示被罰款100元、記3分;不按規定懸掛號牌罰款200元、記12分。綜上,彭某被罰款5300元、記27分。另外,他盜取鄰居機動車號牌的行為,將交由案發地公安機關調查處理。
  母親女友均知他在開野的
  彭某說,9月份開學,他所帶的班級就將升入四年級。函授畢業的他,已在教師崗位工作了10年。平時,他基本都是騎摩托車上班,汽車則讓給女友開。對於他假期開野的一事,母親、女友均知情。
  昨晚,成都商報記者聯繫了南充市嘉陵區教育局辦公室羅主任。他說,教育局有規定,學校老師的摩托車、汽車都應備案,不得參與非法營運。如果交管部門證實彭某參與非法營運,且系轄區內學校的老師,教育局將會對其處罰。
  學校王姓主任和教育局任姓工作人員均表示,學校有一名叫彭某的老師。至於二者是否為同一人,還有待身份核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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